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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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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参数
一、概述
  1.1装置简介
  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利用清水作为灭火介质,采用特殊的喷头在特定的压力下(通常为10MPa)将水流分解成雾滴进行灭火,具有高效、经济、适用范围广等特点,已成为替代气体灭火和其他灭火系统的重要技术之一,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细水雾是指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向下1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雾滴直径Dv0.50小于200μm、Dv0.99小于400μm的水雾滴。
  细水雾的雾滴直径很小,相对同样体积的水,表面积剧增,加强了热交换效能,起到了很好的降温效果,阻断热辐射传递。同时,细水雾在火场迅速汽化,体积急剧膨胀,降低了空气中的氧浓度,有窒息灭火的作用。
  1.2性能特点
  本装置主要有以下特点:
  1)对环境、人员均无污染和损害,是理想的环保型产品;
  2)电绝缘性能好,可以扑救带电设备火灾;
  3)灭火用水量少,水渍残留少;
  4)可大大降低火灾中的烟气含量及毒性,有利于安全疏散;
  5)灭火性能好、应用广泛;
  6)水作为灭火剂来源广泛,价格低廉;
  1.3应用场所
  本装置主要适用于以下场所的火灾:
  1)档案馆、图书馆书库、档案资料库、文物库等场所的可燃固体表面火灾;
  2)液压站、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润滑油仓库、透平油仓库、柴油发电机房、燃油锅炉房、燃油直燃机房、油开关柜室等场所的可燃液体火灾;
  3)配电室、计算机房、数据处理机房、通讯机房、中央控制室、大型电缆室、电缆隧(廊)道、电缆竖井等场所的电气设备火灾;
  4)引擎测试间、交通隧道、烟草库房及大空间库房等场所;
  5)某些化工设施的降温以及环保上的控温降尘等。
  本装置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
  2)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火灾;
  3)可燃气体火灾。
二、装置组成和工作原理
  2.1组成
  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闭式)主要由高压泵组、水箱、泵组控制柜、稳压泵、过滤装置、闭式分区控制阀、闭式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运行时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
  2.2工作原理
  在准工作状态下,高压泵组出口至分区控制阀的之间管网内维持一定压力(0.8MPa~1.2MPa之间)。当管网压力低于0.8MPa时,稳压泵启动,达到1.2MPa时,稳压泵停止。当稳压泵运行时间超过10s后压力仍达不到0.8MPa时,高压主泵启动,同时稳压泵停止运行。
  系统的工作原理图如下:
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闭式)
  当发生火灾时,闭式喷头玻璃球破裂,管网压力降低,通过稳压系统启动高压主泵,闭式细水雾喷头喷洒细水雾灭火。
  人员发现不可控火情,可到中控室启动高压泵启动,也可到泵房直接启动高压泵。
  2.3控制方式
  对于开式装置,有三种控制方式:自动启动、手动启动、机械应急启动。
  2.3.1自动启动
  当控制主机置于“自动”位置时,灭火装置处于自动状态。
  在该状态下,当防护区内的一种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主机启动防护区内的声光报警器,通知火灾发生,但不启动灭火装置。当同一防护区的第二种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后,控制主机打开相应的分区控制阀(根据情况,可以设置0至30s的延时),收到分区控制阀打开的反馈信号后启动高压泵组,高压泵组输送高压水至开式细水雾喷头,产生细水雾灭火。喷洒反馈信号返回控制主机后,点亮喷洒指示灯。
  2.3.2手动启动
  当控制主机置于“手动”位置时,灭火装置处于手动状态。
  启动方式一:
  发现火情后,可手动操作控制主机,启动分区控制阀及高压泵组,实施灭火。
  启动方式二:
  发现火情后,按下分区控制箱的电气启动按钮,启动分区控制阀,通过稳压系统自动启动高压泵组。
  2.3.3机械应急启动方式
  紧急情况下,可采用机械手动操作分区控制阀上的手柄,开启分区控制阀,通过稳压系统自动启动高压泵组。
三、主要技术参数
  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主要技术参数见下表所示。
四、装置主要部件
  4.1高压泵组
  由高压泵、备用泵、调压泄压阀、压力表、进水管路、高压出水管路、溢流管路等组成,用于提供灭火装置高压水源。如图所示。

  4.2水箱、稳压泵及控制柜总成
  由水箱、稳压泵、控制柜、出水管路、稳压管路等组成,用于高压泵组供水、装置管道稳压以及灭火装置的控制等。如图所示。
  4.3闭式分区控制阀
  4.3.1组成及功能
  由流量开关、单向阀、手动球阀、压力表、单向阀、接线盒以及箱体等组成。工作电源DC24V,额定工作压力为16MPa。
  当闭式玻璃球破裂后,流量开关向控制主机发出喷洒反馈信号。
  4.3.2主要技术参数
  4.4开式细水雾喷头
  4.4.1简介
  开式细水雾喷头结构如下图所示。
  4.4.2主要技术参数

五、安装、调试
  5.1一般要求
  系统安装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齐全;
  2)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安装使用等资料齐全;
  3)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等的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4)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及设备间的设置条件与设计文件相符;
  5)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6)施工现场和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满足施工要求。
  7)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8)施工安装应按照相关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进行。
  5.2安装
  5.2.1泵组安装
  泵组的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采用柱塞泵时,泵组安装后应充装润滑油并检查油位;
  2)泵组吸水管上的变径处应采用偏心大小头连接。
  5.2.2水箱、稳压泵控制柜组件安装
  1)控制柜基座的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2mm/m;
  2)控制柜与基座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应少于4只螺栓;
  3)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应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4)水箱组件及设备周围应设检修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7m。
  5.2.3分区控制阀的安装
  阀组的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设计要求确定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并应便于观测和操作。阀组上的启闭标志应便于识别,控制阀上应设置标明所控制防护区的永久性标志牌。
  2)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m~1.6m,操作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并应满足安全操作要求。
  3)分区控制阀应有明显启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并应具有启闭状态的信号反馈功能。
  4)试水阀安装应便于安全的检查、试验。
  5.2.4管道的安装
  5.2.4.1管道和管件的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安装前应分段进行清洗。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管道内部清洁,不得留有焊渣、焊瘤、氧化皮、杂质或其他异物,施工过程中的开口应及时封闭。
  2)并排管道法兰应方便拆装,间距不宜小于100mm。
  3)管道之间或管道与管接头之间的焊接应采用对口焊接。
  4)管道穿越墙体、楼板处应使用套管;穿过墙体的套管长度不应小于该墙体的厚度,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楼地面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墙材料填塞密实。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管道应采取导除静电的措施。
  5)管道的固定应采用防晃金属支、吊架固定在建筑构件上。支、吊架应能承受管道充满水时的重量及冲击,其间距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支、吊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并应采取防止与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系统管道支、吊架的间距
  系统管道支、吊架的间距
  5.2.4.2管道安装固定后,应进行冲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并应对管道支、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冲洗用水的水质宜满足系统的要求;
  3)冲洗流速不应低于设计流速;
  4)冲洗合格后,填写管道冲洗记录。
  5.2.4.3管道冲洗合格后,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用水的水质应与管道的冲洗水一致;
  2)试验的测试点宜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在试验后安装;
  3)试验合格后,应填写试验记录。
  5.2.4.4管道吹扫压力试验合格后,系统管道宜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进行吹扫。
  5.2.5喷头的安装
  1)喷头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吹扫合格后进行。
  2)喷头安装时,应根据设计文件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
  3)喷头安装时应采用专用扳手。
  4)喷头安装高度和间距,与吊顶、门、窗、洞口、墙或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5)不带装饰罩的喷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带装饰罩的喷头应紧贴吊顶。
  6)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端面密封或O型圈密封。
  5.3注意事项
  1)消防水箱、消防给水设备内的水,应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不定期更换,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在冬季不会冻结。
  2)改变建、构筑物的用途或物品存放位置、堆存高度会影响到装置可靠运行时,应对装置进行核查或重新设计。
六、调试
  6.1调试准备
  1)系统及与系统联动的火灾报警系统或其他装置、电源等均应处于准工作状态,现场安全条件应符合调试要求;
  2)系统调试时所需的检查设备应齐全。
  6.2调试
  6.2.1泵组调试
  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泵组时,泵组应立即投入运行。
  2)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泵组时,泵组应立即投入运行。
  3)控制柜应进行空载和加载控制调试,控制柜应能按其设计功能正常动作和显示。
  6.2.2稳压泵
  稳压泵调试时,在模拟设计启动条件下,稳压泵应能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应能自动停止运行。
  6.2.3分区控制阀
  分区控制阀应能在接到动作指令后立即启动,并应发出相应的阀门动作信号。
  6.2.4联动试验
  1)进行细水雾喷放试验时,可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分区控制阀、泵组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应能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相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保护面积内的喷头应喷出细水雾。
  2)进行模拟细水雾喷放试验时,应手动开启泄放试验阀,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时,泵组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应能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
  3)相应场所入口处的警示灯应动作。
  4)当系统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时,可利用模拟火灾信号进行试验。在模拟火灾信号下,火灾报警装置应能自动发出报警信号,系统应动作,相关联动控制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七、维护、管理
  使用单位应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应根据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维护管理应符合有关规范。
  7.1日常维护
  每日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1)应检查控制阀等各种阀门的外观及启闭状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应检查系统的主备电源接通情况;
  3)寒冷和严寒地区,应检查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温度,房间温度不应低于5℃;
  4)应检查报警控制器、水泵控制柜(盘)的控制面板及显示信号状态;
  5)应检查系统的标志和使用说明等标识是否正确、清晰、完整,并应处于正确位置。
  7.2月度维护
  每月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1)应检查系统组件的外观,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应检查分区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3)应检查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4)应检查储水箱的水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应检查喷头的外观及备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7.3季度维护
  每季度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应检查管道和支、吊架是否松动,以及管道连接件是否变形、老化或有裂纹等现象。
  7.4年度维护
  每年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1)应定期测定一次系统水源的供水能力;
  2)应对系统组件、管道及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应清洗储水箱、过滤器,同时应对控制阀后的管道进行吹扫;
  3)储水箱应每半年换水一次;
  4)应进行系统模拟联动功能试验。
八、注意事项
  1)灭火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严禁碰撞、卧置或倒置。
  2)拆装过程中应避免碰伤装置表面而影响外观。
  3)无关人员禁止乱摸乱碰本装置的各部件,以免发生意外。
  4)装置安装调试的人员,应熟悉本装置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和动作的程序,以及各部件的基本结构和工作状态。
  5)保养和维护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防止误动作。
  6)其他安全措施应遵循国家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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